一、依「兵役法施行法」第48條及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4條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。自106年1月1日起,民國87年次出生男子已屆 19歲,具役男身分,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,出國應經核准。
二、役政署業已規劃建置「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」,新增非在學緩徵役男,亦得線上申請短期出境,役男經系統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,即通知核准出 境,資料即時傳送移民署,役男可即時出境,以達到全年365天,全天24小時服務,預計於106年1月1日起開始受理線上申請。
三、檢附「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」宣導資料1份,請加強宣導提醒出國役男注意。
附件: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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